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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学生学习基本规范

一、学习的总体要求

(一)学生应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有端正的学 习态度和积极的学习精神,有自主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 惯。不做任何违反学校学习要求和规定的事情,不做任何破坏学 校校风和学风的事情。

(二)学生应认真学习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熟读《昆明 学院学生学习管理制度》的各项条款,了解学校的有关奖惩条 例,规范自己的学习行为。

(三)学生应认真学习昆明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全面了解 和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四)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在第一学期内按照所学专业 的毕业总学分及各课程模块的学分要求,制订适合自己特点的个 性化学习规划,合理设计和安排学习进度,每个学年应对该学习 计划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学生应经常查询和访问“昆明学院教务处网站”和 所属学院网站,全面了解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办事程序, 及时获取教学管理和学生学习方面的最新通知和相关信息。

二、学习过程的基本要求

(一)选课的基本要求

1.学生选课前要在教师指导下,详细了解本专业的人才培 养方案、课程的前后衔接、内容的难易程度等,按照个人学习规 划,结合自己的学习能力,针对每学期本专业开课情况合理安排 学习进度,避免因盲目选课造成的上课时间冲突、课程结构混 乱、错选漏选等问题;

2.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网上选课;

3.专业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可以重新选课(特殊情况可参 加重修),通识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只能重新选课。重新选课学 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网上选课。

(二)课程修读的基本要求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各课 程模块学分和毕业总学分方能取得毕业资格。不同专业设置不同 的毕业学分。

通识选修课毕业学分要求


学分要求类别

本科

专升本

校内通识选修课

6

4

网络通识选修课

4

2

第二课堂

2


毕业学分要求

12

6

2.学生在理论课课堂学习中,课前应充分预习,学会查阅 相关文献资料,提前做好上课的各项准备;课堂学习中应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参与课堂讨论,在提问或回答问题时

自觉使用普通话;课后应复习巩固相关知识、按时完成作业,积 极参加课后答疑和辅导;

3.学生在实验课学习中,实验前应明确实验目的、内容、 方法和步骤,实验中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遵守纪 律,遵守操作规程,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实验后要按照教师和实 验指导书的教学要求,独立完成实验报告。实训、实习、课程设 计、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答辩等教学环节,均应在教师指导 下独立完成,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

4.学生应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课外作业、实验报告、实 习报告(含实习日记和总结)。缺交作业或报告达该门课程要求 总次数的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

5.学生应认真参加每一门课程和每一个教学环节的考核, 总评成绩一般由日常考勤、平时成绩(含作业、课堂讨论、期中 考核或平时测验、实习报告或调查报告等)、期末考核等方面综 合评定;学生应认真对待和参加课程学习中各阶段的考核,努力 取得优异成绩;

6.学生在各类考核中,不能有任何违纪或作弊行为,有违纪 或作弊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教学秩序和考勤的基本要求

(一)学生不得在课堂上和实验室内做任何与本门课程学 习无关的事情。

(二)学生不得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学习场所吸

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得衣着不整,赤膊、赤 足、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学场所,进入实验室或生产实习场所应按 规定着装。

(三)学生未经许可不得在教学场所内进行教学以外的其 它活动,或者在教学场所内外高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学生不得在桌椅、门窗、黑板、实验台、墙壁上涂 写刻画,不得损坏任何教学设施,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故意 损坏教学设施必须按照规定给予处罚。

(五)学生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制度,不得随意迟 到、早退和旷课。凡迟到者,必须经任课教师允许后才能进入教 室。上课时,未经教师许可学生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六)学生因病因事不能上课时,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办 理请假手续。如有免听和免修课程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无故缺 旷达到该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 考核。未经批准而擅自缺席者,或请假逾期返校者(不可抗力等 正当事由除外)视为旷课,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 20 学时及其 以上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