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的运用,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根本指导方针。
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是发展,就是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增强综合国力。
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全面发展是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就是在发展中实现人与自然相互协调发展,人与社会相互协调发展,实行公正与效率、改革与稳定的协调发展,促进良性循环的发展;可持续发展是就是要保护环境资源和生态的承受能力,实现自然资源的有序利用和社会的有序发展。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就是要在发展过程中,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承受度结合起来,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阶段,我们一定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处理好城乡发展、地区发展的关系,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处理好经济增长同资源、环境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处理好物质文明建设同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还要处理好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关系。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理论创新的一个突出成果,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重要升华,也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飞跃。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成为摆在全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